[]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进[2008]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6
实施时间: 2008-6-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4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6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外贸企业如发生《通知》第二条所列应计提销项税额情形的,可到主管退税的税务部门领取《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详见附件),如实填具后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二、对于外贸企业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已退税款,主管退税的税务部门必须在确认外贸企业已补缴已退税款后,才可出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三、主管退税的税务部门对已出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应在下一个征收期之前转交给征收管理部门。
  四、《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和《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各单位根据用量领取。
  附件: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
  二○○八年六月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6]49 2016/8/3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2016]52号 2016/6/3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税贸企” 苏国税发[2011] 2011/8/22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外 甬国税发[2009] 2009/6/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 青政办[2022]95 2022/12/10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若干 深府[2014]51号 2014/6/12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填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季 厦国税函[2005] 2005/6/3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 苏政办发[2023] 2023/5/19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实 鄂政办发[2016] 20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