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契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经济适用住房契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农村[2008]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4-22
实施时间: 2008-4-22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6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各地对我省法定税率提出了异议。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就此问题明确如下:
  根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办法》第六条规定,我省契税的法定税率(即适用税率)除居民个人购买住宅房屋为3%以外,其他均为5%。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丰台区2003年度危改项 京价[房]字[200 2003/2/19
关于转发市物价局市建委《济宁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 济政办发[2002] 2002/3/1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 津价管[2010]14 2010/9/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 鄂地税发[2008] 2008/3/3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 闽地税政一[200 2000/4/3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企业所 沈地税发[2005] 2005/7/15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职工购买我市经济适用 青住金发[2016] 2016/3/5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经 闽价服[2013]43 2013/11/14
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2007/9/1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转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 沪公积金[2011] 20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