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9]1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11
实施时间: 2009-3-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6804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后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冀地税发[2008]80号)中第二条 “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凡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附征的税种不再征收”中个人所得税的范围,仅适用于“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
  另外,对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比照上述政策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已征收入库的个人所得税,不再退税。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视野网友   2009年7月21日
政府是大骗子    我们大名县就没执行     有损党的形象
相关法规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 晋政办发[2000] 2000/6/14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7] 2008/1/1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等问题的 金地税政函[200 2002/10/3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单位和 甘地税[2001]40 2001/10/1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营业税起征 鲁财税[2005]30 2006/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 内国税流[2000] 2000/4/29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营业税管理办 赣地税发[2002] 2003/1/1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云财税[2001]17 2001/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 大地税函[2008] 2009/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 国税函[2004]88 200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