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采购员推销员和广告人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地税函[2003]34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15
实施时间: 2003-8-1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74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的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发[2002]098号)下发后,各地纷纷来电询问实行大小包干的采购员、推销员和广告人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标准问题。为维护税法的统一性,严格执法,公平税负,经研究,现停止执行对原采购员、推销员以及广告人员实行大小包干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区分大小包干,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30%,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个 藏国税发[2008] 2008/6/12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闽财税[2006]33 2006/4/28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 财税[2011]62号 2011/9/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 吉地税发[2006] 2006/5/22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和个人独资企业 苏地税发[2006] 2006/1/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 藏国税函[2008] 2008/9/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 桂地税发[2006] 2006/1/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2006/1/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 藏国税发[2006]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