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土地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8]3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2
实施时间: 2008-3-12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税务代理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73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以下简称《准则》)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事务所的确认问题
  严格按《准则》的要求认定税务师事务所,并严格执行《准则》的各项规定。
  二、关于事务所的法律责任问题
  税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时,应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依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鉴证。
  对接受委托的清算鉴证项目,应严格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文件规定进行清算,依照《准则》的操作程序和规程进行审核鉴证,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审核和计算的基础上,于鉴证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如实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对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受理。
  三、关于对事务所的监管问题
  税务机关对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具有检查、审核和认定权。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厦地税发[2010] 2010/6/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9] 2009/12/23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18/6/15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 2016/9/1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房地产企业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 2018/3/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鉴 厦地税发[2007] 2007/8/1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 国家税务总局内 2021/4/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 穗地税函[2011] 2011/11/17
沈阳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房产税城 沈地税发[2005] 2006/1/1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市本级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衢地税发[2007] 200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