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住宅执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09]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6
实施时间: 2009-1-16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57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各市县农税局、三亚市农综局:
  海南省政府下发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08]74号)第九条将我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同时具备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二个条件,该文从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起执行。
  我省原有认定普通住宅的标准有三个(琼地税发[2005]77号文),前两个标准与上述琼府[2008]74号文规定一致,第三个标准为: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但部分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未能按规定将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每半年公布一次,导致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没能得到很好地落实。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现就纳税义务发生在2005年6月1日至2008年11月19日期间的普通住房标准认定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每半年定期公布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其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仍按照琼地税发[2005]77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公布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超过半年未更新的,税务机关在确定普通住宅标准时不考虑价格因素。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本通知下发前已受理未办结的业务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有关契税政策 桂财农税[2004] 2004/8/27
天津市地税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 津地税地[2007] 2007/9/20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津地税地[2010] 2010/3/1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 穗建房产[2024] 2024/12/1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 琼价费管[2011] 2011/4/12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标准的批复 川地税函[2000] 2000/12/8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因 赣建房[2024]12 2024/12/19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 琼价费管[2011] 2011/5/1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 202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