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流[2009]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4
实施时间: 2009-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43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且既销售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又销售其它机动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必须按照总局的规定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以下简称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按照总局文件要求,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企业(以下简称税控系统企业)在开票前应购买税控盘,并根据需要自愿购买传输盘。鉴于税控系统推行工作时间紧迫,并且市地税局已先期推行了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税控盘/传输盘(北京握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税控盘产品),各单位可建议本区县机动车零售企业使用上述税控盘产品。税控系统企业也可自行选择购买总局文件列明的其它企业的税控盘产品。
  三、税控系统企业应在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利用税控盘/传输盘向主管税务机关抄报税,以报送上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数据。
  四、税控系统企业销售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抵扣联(第二联)由销货方留存。
  税控系统企业开具给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抵扣联(第二联)由销货方留存。
  五、税控系统企业端开票软件应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软件(税控)1.0”版本。企业可登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tjsat.gov.cn),免费下载该软件并自行安装使用。各单位也可从市局FTP下载后,免费提供给税控系统企业。
  六、税控系统企业结存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对税控盘/传输盘进行初始化时,进行缴销处理,今后不再继续使用。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苏国税函[2006] 2006/9/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 苏国税发[2008] 2008/12/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销 新国税办[2006] 2006/8/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 粤国税函[2005] 2005/12/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新国税函[2013] 2013/7/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公路内河货物 2007/1/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机动车零售企业开具机动车 2013/8/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 鲁国税函[2006] 2006/7/19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琼国税发[2005] 200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