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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会协[2009]1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3-5
实施时间: 2009-3-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60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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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我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工作,促进行业会计工作规范化,我会制定了《广西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广西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确保财务会计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上报,根据行业财务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区外广西分所。
  第三条考核评比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为原则。
  第四条考核评比内容为事务所组织管理、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管理、会计报表、上缴会费等五方面。
  第五条事务所财务工作考核评比的具体标准:
  (一)组织管理10分
  1.明确领导分工,有所领导分管财务。此项3分。否则扣3分。
  2.设立财务部门。此项3分,财务放在办公室管理的不扣分,没有办公室或财务室扣2分。
  3.配置有会计、出纳财务人员。此项4分,没有配置有财务人员和所领导兼职财务的扣2分。
  (二)资产管理10分
  1.有资产管理办法或制度。此项3分。否则不得分。
  2.有资产管理账簿或明细清单。此项3分。没有资产管理台账或管理清单扣3分。
  3.固定资产账实相符。此项4分。否则不得分。
  (三)基础管理30分
  1.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制度,并严格执行。此项5分,否则扣3分。
  2.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此项5分,否则扣2分。
  3.及时记账和装订凭证。此项5分,否则扣2分;
  4.及时上报自评打分表和自评打分说明。此项5分,否则不得分。
  5.获得财政部门授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单位”称号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四)会计报表30分
  1.季度报表5分。要求在季度终了12天内上报(以邮戳为准),报表齐全、内容真实完整,装订规范,本项满分为5分。没有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扣1分,报表不齐全准确的扣2分,报表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扣2分,不上报的本项不得分。
  2.年度会计报表10分。要求①报表格式符合要求;②表类齐全;③编报及时;④有编报说明;⑤装订规范;本项满分为10分,不符合编报要求的每项扣2分。
  3.年度会计报表按时网上填报的5分。要求①按时填报为2分;②填报准确为2分;③网上提交编报说明1分。本项满分为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分。
  4.年度会计报表按要求审计并认真编写编报说明10分。要求:①年报按要求审计为5分;②编报说明书按要求编写为5分;本项满分为10分,编报说明书编写不好的适度扣分。
  (五)上缴会费20分
  1.会费上缴数额准确,不多缴不少交。此项5分,凡多缴或少交数额大于10元的扣2分。
  2.及时计缴会费,不施欠会费。此项10分。凡超时缴费或有施欠行为的扣5分。
  3.召开会费结算会议时,带上会费结算表和抵扣会费凭证。此项5分,凡没有会费结算表的扣5分,要抵扣评估会费又不带抵扣凭证的扣2分。
  (六)特殊规定
  1.考评年度财务工作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取消当年考评资格;
  2.考评年度机遇上行业检查,积极配合受到检查组表扬的加5分。
  3.考评年度上缴会费积极并于3月1日前交清的加5分。
  第六条各事务所按照本办法,实事求是自行考评打分,在次年3月1日前将自评打分表、打分说明和相关评分资料上报我会办公室。
  第七条对不按要求上报自评打分表、自评打分说明和相关评分资料的,视其为弃权,不列入考评范围,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我会根据事务所考评年度财务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本办法严格核实事务所分数,并按分数高低顺序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七天。
  第九条公示结束,依分数评定一等奖3名(分数排名前3名)、二等奖7名(分数排名第4-10名)、三等奖20名(分数排名第11-30名)。
  第十条对获奖事务所授予“广西会计师事务所—XX年度财务管理工作X等奖”奖牌,并给予通报表彰。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附件:
附件:广西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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