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代理记账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200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9]2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3-5
实施时间: 2009-3-5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9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和《上海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05]38号,以下简称为“实施办法”)的规定,各主管财政局应在每年4月30日之前接受代理记账机构报送的材料,并按规定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资质进行核查。现将开展代理记账机构2008年度申报工作(以下简称为“年度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申报由主管财政局负责,主要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的申报范围、申报内容和设立条件等,具体核查代理记账机构2008年度是否符合执业资质要求。
  二、年度申报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中介机构。
  三、年度申报内容和标准,原则上与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相同,但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专职从业人员。实施办法第四条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计人员: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照《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05]40号)的规定,接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关系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如无劳动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相关证明)均在代理记账机构。
  (二)变更登记的时间要求。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财政局申请变更登记;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办公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办公场所之前向主管财政局申请变更登记;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业务负责人的,应当自原业务负责人离岗或离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财政局申请变更登记。
  四、各主管财政局应按照“代理记账机构年度申报情况统计表”(具体见附件)的格式和要求,在2009年5月31日前将年度申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小结报市财政局。
  五、各主管财政局应根据财政管理职责,设立相应的代理记账机构年度申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所辖代理记账机构的年度申报和核查工作。
  六、年度申报是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主管财政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严格把关,确保年度申报质量。同时,年度申报还应尽量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及其他日常会计管理工作一并进行。
  附件:代理记账机构2008年度申报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相关附件:
代理记账机构2008年度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 浙财会[2018]19 2018/4/2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 沪财会[2005]38 2005/3/30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通知 豫财会[2022]26 2022/12/30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材料报备工作 2013/3/29
关于公开征求《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决 2015/6/19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备案登记工作 2017/2/24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和管理 鲁财会[2006]17 2006/5/22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 皖财会[2020]16 2020/2/24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 2013/4/10
大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 大财监[2022]28 202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