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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个[2008]29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5
实施时间: 2008-12-2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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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0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和谐税收氛围。今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以下简称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已进入第三年。当前由于受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部分单位效益和纳税人收入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正确把握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企业困难和纳税人感受,以热情、细致的方式将纳税服务工作做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为自行纳税申报营造和谐的氛围。
  二、加强领导,协作配合,确保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市局负责全市自行纳税申报领导工作,成立以卜祥来总经济师为组长,个人所得税处、宣教处、征管处、纳税服务中心、评估处、检查处、科技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局要在市局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局工作方案,成立以主管局领导为组长,税政、宣传、征管、评估、稽查、信息化等职能部门及各主管税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目标责任制,将申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三、广泛宣传,重点辅导,确保政策传达到位。市局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及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自行纳税申报政策、流程和要求,努力营造申报氛围。各局要按照总局及市局要求,对窗口受理人员和咨询电话接听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在区电视台播放公益宣传片以及深入重点企业进行宣传和申报辅导等多种宣传形式,确保政策及时传达到位。
  四、精心组织,优化服务,做好纳税申报受理工作。各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直接上门申报、邮寄申报及网上申报密码修改等工作,做好咨询电话接听工作,及时、准确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可以设立绿色通道,上门受理纳税人申报资料,并及时将纳税人上门申报、邮寄申报信息录入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纳税人权益。
  五、加强审核,纠正错误,提高申报质量。在申报期内,对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邮寄申报的纳税人,各局要加强申报信息审核。纳税人申报信息不符合逻辑关系或申报不实的,受理人员要及时辅导纳税人进行改正,以确保申报质量。
  自行申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分析本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撰写工作总结,于4月10日之前报送市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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