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所[2008]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3
实施时间: 2008-3-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1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征收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部分区县地税局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时反映,有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和预缴方法不明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为了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凡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项指标符合《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本年度企业月度或季度可减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时,企业三项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及时补缴税款;超过汇算清缴期,未补缴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条例》第九十二条所称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新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从业人数,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职工人数全年平均数;资产总额是指企业会计报表中资产总额的全年平均数(津地税所〔2008〕12号规定此款废)。
  二、关于预缴方法
  企业按照当期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按照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实际缴纳所得税加当期增长幅度计算税款,并按月或季平均预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按照当期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困难。”1、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免税收入占其利润总额超过50%的;2、民政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占其全部职工人数25%以上的;3、企业当年有税法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企业采用上述方法预缴税款的,申报时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反映。
  三、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按照《新税法》规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企业在月(季)度预缴时,符合《新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在营业收入中直接减除。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京国税发[2004] 2004/12/2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亚洲海产[湛江]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 粤国税函[2004] 2004/8/6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 吉国税发[2006] 2006/9/3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合 浙国税所[2001] 2001/3/27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 豫国税发[2006] 2006/8/28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 大地税函[2009] 2009/2/1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兴县多威实业有限公司减征企业所 粤国税函[2006] 2006/1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 粤国税函[2005] 2005/1/27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豫国税函[2004] 2004/12/10
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 财税[2016]131号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