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涉外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台湾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09]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2-13
实施时间: 2009-2-13
法规类型: 涉外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0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94)财会协字第81号]及其补充规定(财会[2003]33号),兹批准你所接受事务所所在地区或中国境外客户委托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财会)字外所临证第291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09年2月13日至2009年8月12日。
  附件:(财会)字外所临证第291号《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只发主送单位)(略)
  财政部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同意香港黄永善会计师行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 财会函[2010]35 2010/8/25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报推进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由注册会 黑财函[2012]13 2012/2/2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 皖审发[2008]25 2008/2/19
黑龙江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屡查屡犯问题执法监督力度 2010/6/21
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审计厅2011年至2015年审计 云审发[2011]77 2011/9/5
重庆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2011/9/16
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 保监发[2012]10 2012/11/2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审计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重复检 鲁政发[2003]19 2003/1/29
10个省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 2013/5/17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等部门关于退耕还林还 川办发[2001]75 200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