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9]5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9
实施时间: 2009-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2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转发给你们,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是当前所得税征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税务机关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确保预缴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一、各级税务机关应结合上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开展情况,加大对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入库情况的监控,对全年预缴税款占应缴税款比例明显偏低的,应采取措施及时调整预缴方法或预缴税额,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省局将开展预缴税款入库情况的监控、分析,并适时组织检查,通报各地对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以上请转知所属,一并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沪国税所[2009] 2009/2/13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汇总 皖国税函[2013] 2013/12/31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 甘国税函发[201 2010/5/2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收政 河北省国家税务 2017/11/27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 闽地税发[2008] 2008/1/2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网上申报的 2012/4/1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黔国税发[2008] 2008/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 浙江省国家税务 2012/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苏国税函[2008] 0001/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 粤国税函[2008] 200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