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企业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价格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1998]38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8-6-29
实施时间: 1998-6-2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0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最近,一些地区要求总局对企业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价格予以明确。经与专用设备生产单位航天金穗公司协商,现就这一问题明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运行情况的通知》(国税明电[1996]33号)中原已对企业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作出统一定价,考虑到此次推行的专用设备增加了安全卡装置(金税卡和完全卡合二为一),对软件进行了部分调整,并增加增值税申报软件,现将企业用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供应价格调整为:
  金税卡(含安全卡)每块:1418元;
  小读卡器(企业用)每个:210元;
  IC卡每张:105元。
  请各地按此价格与航天金穗公司结算。原使用百万元版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企业所增加的安全卡不另收费。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防伪 浙国税发[2012] 2012/3/20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 青国税发[2012] 2012/2/13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 赣国税发[2001] 2001/10/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 京国税[2000]14 2000/9/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 青国税发[2011] 2011/1/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 桂国税函[2003] 2003/3/1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增值税 晋国税函[2003] 2003/6/1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浙国税流[2001] 2001/10/17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有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1/5/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 浙国税流[2000] 20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