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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08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2009年会费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评协[2009]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09-1-16
实施时间: 2009-1-16
法规类型: 年度会计决算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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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珠海评协、东莞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做好2008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2009年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会计决算报表报送
  各评估机构需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会计决算和汇总报表。编报前,各评估机构应对2008年度的财务收支、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理核实,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在2008年度决算中调整处理,力求扎实、准确、及时地完成2008年度会计决算工作。完成本所会计决算后,需向省评协报送2008决算报表,报送工作分网上报送及纸质报表报送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送。今年的财务报表系统仍采用在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上申报。报送时间为2009年3月10日之前。请各评估机构登录中评协网站( )自行下载软件并申请权限登录(下载及登录方式详见粤评协〔2008〕1号文件)。报表分《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共五张。由于2008年机构专营化导致财务报表增多了许多不定因素,因此请各评估机构在填写报表前先认真阅读注意事项(见后)及中评协《关于2009年度财务报表填报的说明》(下载地址:中评协网站“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G平台软件说明”)后,再填写报表。
  (二)纸质报表报送。在完成网上报表录入后,打印《封面》、《编表说明》、《机构情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财务报表分析》,《封面》按要求填写(不得漏项)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税局审验的会计报表报送至省评协,珠海、东莞评协报送本市评估机构的汇总报表和各机构报表。
  二、会费缴纳要求
  2009年会费缴纳与往年相同。具体如下:
  1.团体会员会费按定率征收,即按2008年度的业务总收入(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的1%征收;
  2.个人会员会费按定额征收,即执业会员1000元/人(以参加2008年度年检人数为准),非执业会员100元/人;
  3.缴纳方式仍采用汇款和支票。采用汇款支付的机构请于年检工作开始前汇出,支票支付的机构请与办理年检时一同支付。会费发票将在办理年检手续时开具(汇款机构请凭汇款单领取发票)。
  4.珠海、东莞两市评估机构会费可由珠海评协、东莞评协代收后,集中向省评协缴纳。
  会费缴纳银行帐号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收款单位: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银行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
  三、注意事项
  2008年度决算报表仍然需要填报财务报表及会费管理两个模块。
  1.财务报表模块
  由于2008年行业专营化过渡造成机构变化较大。大致分为持续经营,分设、新设及撤销四类(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以下就报表中应注意的事项分别列示:
  ●表头、填报说明、机构情况:
  填写编表说明时用word文档不能粘贴,请注意不要用word文档,用写字板编写后直接粘贴即可。机构情况表是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填写(信息有误的可在报送纸质报表时反映)。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1)上述四类机构可按两种情形填报;凡是法律主体发生变更的,表内的“年初数”均按“0”填报,否则按实际数(系统自动生成)。
  (2)持续经营、分设(不含合并分设)的机构(即资产评估机构代码未发生变化)仅填报本机构;新设机构如属于撤销原机构,重新设立新机构的(即资产评估机构代码发生变化),除了需填报现机构报表外,还需填报原机构的报表。
  (3)合并分设的评估机构,与新设机构一样,除了填报本单位报表外,还要填报合并前原机构的报表。
  (4)在收入填报中,分设机构的原机构收入在会费管理模块中列示,报表中不体现。
  2.会费管理模块
  会费管理中分个人会员缴费和机构会员缴费。在去年的填报工作中,由于此模块为2007年新增部分,因此部分机构有漏填少填现象,特提请各机构注意。
  ●个人会员缴费
  各评估机构以实际缴纳个人会费的名单为基础在系统打“√”后,点击“会费缴纳”键。
  ●机构会员缴费
  此部分需要填写的只有“评估业务调增项”。着重强调;
  1.所有分设机构(继承原机构业绩)的应将原机构的资产评估类收入合并填写在此项中;
  2.如有机构存在收入调整事项,可在此项中体现。
  公式勾稽关系:
  本年度评估业务总收入+评估业务调增项=评估业务收入汇总
  请各机构收到文件后,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评协反映。
  (联系方式: 020-83176528   孟萌)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相关附件:
资产评估机构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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