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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监[2008]2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9-9
实施时间: 2008-9-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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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局内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全面提高财政监管水平,现将《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理顺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促进整改落实、促进规范管理、促进财政改革的职能作用。根据2008 年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财办监[2008]15号),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监督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监督工作,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财政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加快我市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财政中心工作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之中。坚持财政大监督理念,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重点监督财税政策执行、财政预算执行、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情况。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依法理财、促进规范管理等方面的保驾护航作用,不断推进我市财政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二) 财政监督原则
  1.共同监督原则。财政监督是财政内部各业务机构的共同职责,要树立大监督理念,按照纵横联动监督体系的要求,各自履行职责,相互配合支持,共同发挥监督作用。
  2.突出重点原则。一是重点加强财政业务管理机构对预算单位的日常监督。二是突出以民生为重点的专项资金检查,确保重点民生资金发挥最大效应,使财政监督工作逐步走上常态化、制度化的轨道。
  3、监管并重原则。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既要注重财政内部管理和规范,建立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又要注重财政资金在预算部门和单位的运转情况,增强财政资金(资产)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监督。
  4、注重实效原则。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要认真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检查程序,依法处理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员。要重点关注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注重促进行业规范和建章立制,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管理,以监督促改革,确保监督成效落到实处。
  (三)发展目标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监督,注重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实现以监督检查促进整改,以监督检查促进管理,以监督检查促进改革。二是建立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的相关制度体系,包括市级预算内部监督管理机制,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利用落实机制、财政监督检查宣传交流机制、财政专职监督机构牵头协调机制、财政日常监督与专职监督分工协作机制等。三是加快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构建监督检查与财政业务数据库的对接平台,实现财政信息网络平台控制,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成效。四是结合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
  二、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
  财政监督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财政内部监督、会计监督等方面。
  (一) 围绕政府关注重点和财税政策执行,明确收入监督重点。要关注重大财税政策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反映并纠正财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围绕政府关注重点,加强对国有土地收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资本收益等非税收入的监督,为完善法规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 围绕预算管理,重点突出财政支出监督。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制,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监督。监督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按照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重点开展涉及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要围绕“三农”、教育、科技、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企业破产等重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认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确保重点民生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三)加强内部监督,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要加快内部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步伐,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在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保护财政干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内部监督的重点是财政业务管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法规政策开展工作,工作程序是否健全有效,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是否合规合理,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四)加强会计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一是监督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及《会计法》、《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为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提供保障基础。二是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任务,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促进整顿会计财经秩序,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真实的基础信息。三是强化政府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再监督,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促进行业规范。
  (五)加强资产监督,避免重复浪费。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通过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加强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完善公务仓管理等措施,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资产安全,避免浪费和流失。重点监督财产物资的购置和处置情况;关注资产的管理使用状况;监督资产清缴、调剂制度执行情况。
  三、改进财政监督的组织实施
  财政监督工作要取得成效,关键在于狠抓组织实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要在细化业务流程、统一管理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业务管理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
  业务管理机构负责履行财政资金日常监督职责,通过对分管的财政业务进行日常分析、审查、稽核、实地检查、督促和落实等形式,对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日常监督覆盖面要达到100%,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配合专职监督机构搞好专项监督检查,重视将监督成果运用于管理制度的改进完善之中。
  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在财政监督工作方面负有牵头设计、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统一汇总等职责。在内部监督方面,参与财政收支管理软件系统的前期设计和研究工作,对业务管理机构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再监督,对市级财政收支及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在外部检查方面,牵头组织重点专项资金检查,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独立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发现和反馈财政管理和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依法处理处罚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二)完善全方位财政监督机制。一是探索构建财政运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重点解决财政监管中存在的缺位问题。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重大支出项目审核、以及政策调研等工作。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业务主体间信息共享,强化事中监控,逐步实现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实时分析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事后监督检查,研究分析相关问题,进一步修正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二是建立对财政业务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促进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三是探索建立财政资金绩效监督体系,在逐步建立专项资金绩效预算的基础上,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监督工作。探索尝试从项目合理性及绩效预算实现程度、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和效益性、财务管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分析考评,实现精细化监督。
  (三)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体现了财政管理的服务性、控制性和监督性,是财政监督区别于审计监督的基本特征之一。在监督方式上,要实现“三个结合”,即事前调查审核、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审核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合规性监督与绩效性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在监督方法上,坚持将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处理问题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在监督手段上,结合“金财工程”积极构建财政监督网络平台,财政业务信息系统要充分考虑监督工作的需求,做到设计上有接口,浏览上有权限,运行上有监控。不断完善监督检查软件,逐步实现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注重牵头和协调。为增强财政监督的整体协同性,要进一步发挥专职监督机构的牵头、组织、协调作用。牵头研究和制定财政监督的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统一日常监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复核、统一处理、统一考核”的监督工作机制。对内注重协调与业务管理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监督工作协调机制;注重做好财政系统内部的沟通协作工作,及时沟通监管情况,适时组织上下联动检查,促进形成整个财政部门内部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对外正确处理好与审计、纪检监察、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建立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和适当组织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合作与交流,形成监管合力。
  (五)加强监督成果利用。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成效和监督检查成果利用水平,对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处理的同时,要注重完善相关制度,改进监管措施。要重视跟踪督查,督查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严格财政监督工作秩序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制度,将财政日常监督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大问题将追究相关管理业务机构责任。要制定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处理的案件,及时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六)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做好理论调研、信息宣传、财政监督制度建设等基础工作。一是重视财政监督理论调研工作。要认真总结财政监督工作规律,用监督理论指导监督实践。要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前瞻性,结合实际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丰富财政监督理论研究成果。力争出精品,务求得实效。提高理论成果的利用率,提升财政监督工作层次。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宣传。增强对外宣传的主动性,促进财政监督信息公开,扩大财政监督的社会影响力,为财政监督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重视提高信息简报的编写水平,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反映财政监督工作成果,交流工作经验,有效促进全市财政监督深入有效开展,同时,也使社会各界了解财政监督,理解财政监督,重视财政监督,支持财政监督。
  四、加强对区市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力度
  为推进区市财政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平衡发展,市财政局将在促进工作思路转变、指导机构设置、规范监督行为、强化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定期召开全市财政监督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学习财政监督先进经验。促进区市财政部门围绕我市确立的财政大监督理念,调整完善财政监督工作发展思路和重点,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责,推进业务流程规范,提高监管质量,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和长效监督机制。二是组织全市监督干部培训,有针对性地学习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基层财政监督干部综合业务素质和执法检查技能。三是构建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区市座谈会,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相互学习借鉴,共同发展提高;完善信息交流沟通机制,通过财政部《财政监督简报》、市财政局《财政工作简报》等信息平台,保证财政监督工作的信息交流沟通渠道畅通。四是组织区市财政监督工作的考核和评优工作,按照《青岛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区市财政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先进单位。
  区市财政部门要切实重视和支持财政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机构队伍建设,重视财政监督干部的学习和培训,逐步建立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业务熟练、政治坚定、政策把握能力较强的财政监督队伍。二是积极协调、有效解决监督检查中碰到的各种问题,为财政监督工作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支持财政监督机构充分发挥牵头、督查作用,为财政监督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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