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地税联[2008]4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21
实施时间: 2008-5-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3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黑地税联[2008]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应税所得率按照《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问题的通知》(哈地税联[2008]2号)的规定执行。
  二、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晋国税所发[200 2001/11/8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 沈地税发[2005] 2005/7/1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苏地税发[2006] 2006/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阴澄东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 苏国税函[2006] 2006/7/1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京国税外[1999] 1999/1/5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6/3/24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房地产开发经营 陕国税发[2009] 2009/3/30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会计、律师事务所企业 冀地税发[2002] 2002/1/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行业、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 黔地税发[2001] 2001/1/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琼国税发[2007] 200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