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技术监督干部培训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函
发文文号: 浙地税一[2000]7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29
实施时间: 2000-9-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2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要求我局培训收费列入免税项目的函》(浙质财发[2000]29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局收取的技术监督干部培训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经省财政厅批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对该收费项目不征收营业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汽车驾驶培训业务适用税目的通知 晋地税营字[199 1994/1/1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 青财会[2013]39 2013/12/3
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 国税发[2008]37 2008/4/10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人员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渝价[2001]318号 2001/5/1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地税系统“秦税工程” 陕地税发[2005] 2005/12/30
陕西省劳务输出培训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2004/6/17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初级会计人员实务培训工作 宁财会[2013]19 2013/4/1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药品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价费[2012]64 2012/3/21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 2011/4/29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 云会协[2008]10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