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联[2006]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18
实施时间: 2006-5-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2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补充如下:
  一、对我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其预收收入的计税毛利率为3%。
  二、对我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预计计税毛利率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哈尔滨市和郊区的,为20%。
  (二)开发项目位于省辖市城区及郊区的,为15%。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为10%。
  三、请各地按《通知》要求,做好房地产开发行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黑国税函[2008] 2008/6/23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及 鲁国税函[2006] 2006/10/24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等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 浙地税函[2004] 2004/11/2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 冀地税发[2000] 1999/7/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 渝国税发[2005] 2005/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技 粤国税函[2005] 2005/9/26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从事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代理审 厦国税发[2004] 2004/3/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晋国税所发[200 2001/11/28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 吉国税函[2006] 2006/3/2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 内国税所字[200 20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