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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国税系统2008年政务公开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8]26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31
实施时间: 2008-12-3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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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和《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省局于2008年10月底起,对全省21个市国税局2007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实施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情况
  省局考评组根据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和考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各市国税局近年来政务公开组织实施情况、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向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对政务公开满意度进行测评。经检查,各市国税局都能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在组织实施和对内对外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从满意度问卷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表示满意。综合各项计分情况,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市国税局有:中山、深圳、河源、佛山、广州、湛江、揭阳、江门、韶关、东莞、阳江、潮州、汕尾、珠海14个单位。评定为良好等级的市国税局有:梅州、肇庆、汕头、清远、云浮、茂名、惠州7个单位。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各市国税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落实省局要求,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市国税局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各区(县)局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上下协调配合、互相促进、整体推进的局面。如茂名市国税局政务公开工作起步最早,2002年初开始依托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每年进行检查,得到政府的较好评价。汕头市国税局各科室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制度,年初在下发的《年度重要工作安排》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和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加强跟踪督办。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各市国税局都及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转发至系统内各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制订方案,完善制度。各市国税局都以税务总局实施意见和省局实施办法为蓝本,进一步细化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实施步聚,制订了本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就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做出了明确安排。有的市国税局还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各具特色的制度。如潮州市国税局制定了机关服务承诺制度,制订了“政务公开事项月份汇报卡”,要求各单位按时汇报政务公开情况。三是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如汕尾市国税局规范操作程序,按照科室职责,对照省局公开目录表加以补充、细化,分别设计了《汕尾市机关科室政务公开信息目录表》及《汕尾市政务公开信息变更报送表》,从而把名目繁多的政务公开、办税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转化为每个科室、每位人员都能一目了然并加以实施的工作,使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建设载体,拓宽渠道。各市国税局在行政管理系统公文流转环节及刊物编发环节都增设了政务公开标识功能,并下发了政务公开标识使用说明,对政务公开标识的应用范围、位置、功能以及操作流程作了规定。利用各种载体和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地拓宽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特别是运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公开,重点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作用。如梅州市国税局灵活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媒介发布税务新闻,提升公开效果,两年来在当地报纸、电视台等其它媒体共及时发布各类税务信息上百篇(次)。
  积极利用办税服务厅作为办税公开的主要阵地,统一设立公告板,公开纳税人应知事项,落实纳税服务承诺,优化服务质量,在办税服务厅大厅里或门口设立公告板,公开窗口岗位职责及上岗人员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免费提供税收资讯材料。如惠州市国税局在全市28个办税厅统一制作政务公开宣传栏。云浮市国税局从纳税人最关心、最急需的问题入手。重点突出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密切相关的内容。
  (四)认真清理,完善事项。各市国税局注重拾遗补漏,加强公开事项的清理、公布。并按照省局部署,开展了政务公开自查自评活动。如清远市国税局对应公开未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并予以公开,共梳理出110条对外公开事项目录,90条对内公开事项目录,目录基本涵盖国税所有工作。清远市局还将党组会议形成的决策向系统内干部职工公开,使国税系统内部的决策更加科学,管理更加规范,操作更加透明。肇庆市国税局边查边改边完善,做到“一栏”-建立一个规范的政务公开栏,“两有”-有监督电话、有公示栏,“三挂”-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服务,“四上墙”-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上墙、办事程序和办事条件上墙、办事依据和办事标准上墙、办事时限和办事纪律上墙。
  三、工作成效
  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我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政务公开水平得到提升,“阳光国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了国税各项工作任务和税收收入的圆满完成。
  (一)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行政观念。随着政务公开的深入,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国税职能转变、加强“两权”监督的重要措施。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公开办税的观念显著增强,自觉按照权力公开运行的要求,做好执法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接受群众和纳税人的监督。
  (二)改进了队伍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政务公开,增强了国税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服务意识,创新了服务方式与服务手段,形成良好的服务氛围,促进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密切了征纳关系。各级国税机关始终把为纳税人办好事办实事放在首位,加大政务公开办事程序的透明度,拓宽政务公开内容,从纳税人最关心、最急需的问题入手,重点突出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密切相关的内容,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四)强化了权力的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市国税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着重抓住“人、财、物、事”等重要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民主监督,从源头上减少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腐败现象发生。通过全方位的公开,各级领导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加强自警、自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五)树立了国税良好形象,推动各项税收工作的完成。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强化了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优化了纳税服务,维护了纳税人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有力地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不少市国税局被评为机关作风先进单位,树立了国税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考评,也发现部分市国税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国税干部职工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政务公开工作可有可无,甚至认为工作太透明了会影响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被动应付。二是工作力度不够大。有些市国税局尽管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规范,但是执行情况仍未到位,缺少专人负责。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全面、及时。有些市国税局部分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的内容与干部群众、纳税人需求仍有一定距离,还有部分内容尚未做到公开。四是在外网设置方面不符合规定要求。有些市国税局没有规范设置政务公开目录,有的目录下面没有内容,有的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内容不齐。
  五、几点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与端正党风、密切干群关系相结合,着力解决一些干部因认识不足而形成的不愿公开、不想公开的错误思想,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规定的落实,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抓好各项配套办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化、日常化。
  (三)进一步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明确部门负责人为对外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中,同干部政绩挂钩,强化领导工作责任制。
  (四)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组织实施情况、对外和对内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确保有关制度落实到位,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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