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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集通、桑锡、桑蓝铁路运输价格的批复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05]28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1-1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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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铁道部:
  你部《关于集通线桑锡线发到货物运价问题的函》(铁财函〔2005〕667)号和《关于桑蓝线发到货物运价问题的函》(铁财函〔2005〕92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集通铁路货物运价核定为每吨公里0.12元,桑锡、桑蓝铁路货物运价核定为每吨公里0.15元,并允许上述三条铁路货物运价在此基础上适当下浮,具体下浮幅度由铁路运输企业与主要用户协商确定。
  二、集通、桑锡、桑蓝铁路客运及行李、包裹、邮件运输价格按照国铁统一运价政策执行。
  三、集通、桑锡、桑蓝铁路旅客、货物运输杂项收费、延伸服务收费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我委、你部及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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