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房地产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函[2008]10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31
实施时间: 2008-11-1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58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要求自2008年11月1日起,就房地产交易环节的有关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为了保证税收政策的及时落实和征收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上述政策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
  各地区要根据上述政策的调整变化,及时更新维护相应的税收征管软件,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和征管工作正常进行。使用《内蒙古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税源管理系统》的地区和单位,区局农税局将通过办公自动化软件另行发送升级文件。
  二、契税政策暂仍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04】48号)规定执行。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5
实施时间:2011-1-5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 吉地税发[2005] 2005/7/1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房地产市场监管考 建房函[2013]43 2013/4/24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 2016/2/22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征率问 厦地税函[2001] 2001/7/6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等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 深地税发[2010] 2010/10/1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应 黑地税函[2009] 2009/12/25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地产营业税征收管理暂 赣地税发[2002] 2002/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项目税收管理系统上线的通告 深地税告[2012] 2012/5/18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 吉地税发[2009] 2008/1/1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 黑地税联[2010]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