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财税政[1997]5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7-12-3
实施时间: 1997-1-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7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局、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税局:
  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精神,我省从1997年度起,开征文化建设事业费。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一些问题做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财政和税务机关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工作的领导。各级征收机关,要认真执行政策,确保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及对足额入库。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6)469号)的规定,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时,凡用现金缴纳的使用 税收完税证 缴库,凡通过转帐方式缴纳的使用 税收缴款书 缴库。
  三、对中央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征收的文化建设事业费,全额缴入中央金库;对省级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征收的文化建设事业费,全额缴入省级金库;对市 (地)级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征收的文化建设事业费,全额缴入市(地)级金库;对县 (市、区)级、乡级单位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文化建设事业费,按属地征收的原则,缴入县 (市、区)级金库。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文化建设事业费,按本级入库总额提取2%的征收手续费。
  四、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五、各级财政、地税部门要逐级上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收入进度季 (年)报表和月份快报,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情况。
  六、本通知从1997年1月1日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1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减征文化事业 豫财税[2020]2号 2020/1/1
关于对部分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 财综[2013]102号 2013/8/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征收文化事 湘地税发[1997] 1997/9/29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 鲁地税发[2006] 2006/3/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京财综[2016]82 2016/5/17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 粤财综[2013]19 2013/12/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征管问题的批 内地税字[2000] 2000/8/24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执行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政 2019/7/1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苏财综[2012]95 201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