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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浙江移动通信定额发票更名及增加票面金额种类的批复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4]22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21
实施时间: 2004-5-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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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更改移动通信服务定额发票名称及增加票面金额种类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将《浙江移动××分公司电话卡销售专用定额发票》更名为《浙江移动××分公司话费销售专用定额发票》,并增加拾元和贰拾元两种票面金额。
  《浙江移动××分公司话费销售专用定额发票》供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销售话费卡业务和话费充值业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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