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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8]37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17
实施时间: 2008-11-1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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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8〕862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做好我省两家列名企业免抵退税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其它非列名企业外购产品出口的管理,并将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局(进出口处)。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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