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08年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经贸技发[2008]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0-14
实施时间: 2008-10-1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4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技术创新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管理意见》(青财企一〔2005〕9号)(以下简称《意见》),决定组织申报2008年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青岛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相关年度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青岛市重点技术创新领域目录》。
  2、通过新产品鉴定且产品技术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3、项目承担企业拥有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
  (三)市场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区域经济或行业技术发展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专项资金优先扶持近两年列入《青岛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的新产品。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有关内容和格式要求,请参考附件。
  三、申报要求
  1、各区市技术创新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在本区市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并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
  2、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准备,用A4型纸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版。
  3、申报材料经技术创新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核实、加盖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市经贸委、市财政局。
  4、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将以你区市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为依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你区市申报资格。
  市经贸委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李竹营 周新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市政府前楼329室
  E-Mail:
  市财政局企业一处
  联系人:王本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08号 1105室
  E-Mail:
  附件: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材料
  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青岛市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相关附件:
青岛市重点新产品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材料.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 冀财企[2003]90 2003/7/25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旅游发展专项 大财企[2006]28 2006/5/28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中期票据募 粤府办[2009]28 2009/4/16
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台州生态市建设专项 台财经发[2005] 2005/12/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旅游发展专 湘财外[2006]24 2006/4/24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市本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审 丽地税规[2005] 2005/10/17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 粤财工[2010]12 2010/5/6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关于落实《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 冀财建[2010]46 2010/1/1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外贸企业 鲁财企[2010]21 2010/4/6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商业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特色商业建设 大财企[2006]65 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