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地税发[2008]82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1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67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08〕27号)转发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新政策宣传。此次税额标准调整幅度较大,各区(市)县地税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新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国家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政策,确保新政策顺利实施。
  二、严格、准确执行税收政策。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新的税额标准应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市)县地税局要把2007年新旧税额标准的差额部分在2008年一并征收起来。
  三、搞好200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的维护更新工作。此项工作是实施税收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管辖范围内的应税土地及税源状况全部掌控起来,做到心中有数,为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株洲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3] 2003/7/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益阳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4] 2004/1/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 粤财规[2017]4号 2018/1/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上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等级 赣地税函[2014] 2014/9/1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车辆 财税法[2019]12 2019/1/1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州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6/2/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等10市阶段性调整部分土地城 鲁政字[2016]23 2016/1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土地使 渝府[2024]61号 2024/7/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湘乡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5] 200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