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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会[2008]12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3-30
实施时间: 2008-3-30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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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各单位、中直在哈单位: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26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内芯部分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5]4号)精神,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换发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范围
  在2008年4月1日前,各级财政部门和授权部门(指省农垦总局和省森工总局,下同)颁发的旧版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
  二、换证时间
  从2008年4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三、换证机关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财政部门和授权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内持证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工作;省财政厅负责本级签发的会计证换发工作。
  四、证书领取
  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式样由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印制,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授权部门负责汇总本行政区所需证书数量,统一到省厅会计管理局订购。
  五、换证方式
  换发会计证工作通过互联网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进行。
  (一)互联网上办理方式: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址http://218.8.25.236(首页显示为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网上申请系统),会计证换证注册按单位或个人用户两种形式进行。
  1、个人用户注册:
  (1)用户名,长度为1~10位,可以输入字母和数字,字母区分大小写。
  (2)密码,长度为6~18位,可以输入字母和数字,字母区分大小写。
  (3)档案号码,输入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号,长度为14位。
  (4)本人姓名,按身份证上面的信息如实填写。
  (5)身份证号,标准升位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更改或有错误的情况请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面的信息录入,然后到确认现场申请变更身份证号(注:标准升位指在原来十五位身份证号的出生日期前加“19”在末尾增加一位的情况,下同)。
  (6)手机号码,填写移动电话号码。
  (7)固定电话,输入单位或家庭电话号码。
  (8)Email,此项为选填项目。
  2、个人用户更换流程:
  (1)确认所持证书为有效旧证,打开证书对比页面,根据提示确认。
  (2)注册用户,注册时选择个人用户,准确填写注册信息,标准升位的身份证输入升位后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更改或有错误的情况请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面的信息录入,然后到确认现场申请变更身份证号。
  (3)确认信息,将个人信息变更为最新信息,网上不提供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功能,标准升位情况的身份证会自动识别。如个人信息无变化,则直接确认即可。
  (4)下载变更表,将信息变更表下载保存到本地机器并打印(注:本地计算机需安装word办公软件)。
  (5)现场确认,凭变更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管理部门现场进行确认(注:须带近期免冠3.3cm彩色照片2张)。
  (6)按管理部门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新证。
  (7)确认前可以多次登录、修改信息、下载表格。
  3、单位用户注册:
  要求必须输入本单位财务主管相关信息。
  (1)用户名,长度为1~10位,可以输入字母和数字,字母区分大小写。
  (2)密码,长度为6~18位,可以输入字母和数字,字母区分大小写。
  (3)档案号码,输入从业资格证书号,长度为14位。
  (4)本人姓名,按身份证上面的信息如实填写。
  (5)身份证号,标准升位的身份证输入升位后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更改或有错误的情况请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面的信息录入,然后到确认现场申请变更身份证号。
  (6)手机号码,填写移动电话号码。
  (7)固定电话,输入单位或家庭电话号码。
  (8)Email,此项为选填项目。
  (9)单位所属行政区划,选择本单位所属的行政区划代码。
  (10)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
  (11)单位地址,填写单位地址。
  要求输入代办录入员身份信息及联系电话。
  (12)代办姓名,填写代办人员姓名。
  (13)代办身份证号,填写代办人员身份证号。
  (14)代办联系电话,填写代办人员联系电话。
  4、单位用户更换流程:
  (1)注册用户,注册时选择单位用户,可进行批量换证工作,要求必须输入财务主管人员的相关信息。
  (2)等待审核批准,单位用户需经会计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批准后方能开始集体换证工作。
  (3)查找录入,已审核通过的用户,通过输入会计人员的档案号码和身份证号查找到该会计人员的详细信息;身份证号更改或有错误的情况请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面的信息录入,然后到确认现场申请变更身份证号。
  (4)确认信息,将会计人员信息变更为最新信息,网上不提供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功能。如个人信息无变化,则直接确认即可。
  (5)下载变更表,将信息变更表下载到本地机器保存并打印(注:本地计算机需安装word办公软件)。
  (6)继续查找录入,完成其他会计人员信息的更新、下载变更表等操作。
  (7)现场确认,凭变更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确认,如果本单位会计人员证书所属行政区划不同,请分别到对应发证机关指定地点进行确认。(注:须带近期免冠3.3cm彩色照片2张)
  (8) 按管理部门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新证。
  (9) 确认前可以多次登录、修改信息、下载表格。
  5、会计人员信息修改须知
  (1)修改对象,持有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可以打开证书对比页面,根据提示对比。
  (2)姓名,网上不提供修改姓名功能,如果会计人员需要变更,请本人到确认现场申请变更。
  (3)身份证号
  第一:标准升位的身份证直接输入升位后的身份证号。
  第二:身份证号更改或有错误的情况请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面的信息录入,然后到确认现场申请变更身份证号。
  第三:其他证件号码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面的信息录入。
  (4)出生日期,默认从身份证号中的读取,其他证件类型的会计人员可以手工选择。
  (5)最高学历,学历有变化时需要对应变更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核对。
  (6)会计行政职务,当不选择“其他”时,“是否在岗”则默认选择“是”,并要求必须填写“从事会计工作岗位”、“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单位地址”。
  (7)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变更时需要对应的填写取得方式、取得时间、证号或批文号,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核对。
  (8)是否在岗,选择“否”时,“工作岗位”必须选择“无”。
  (9)其他项目,邮政编码和手机必须准确填写,方便联系。
  (二)现场办理方式
  持证会计人员填写“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登记表”(可从网站下载或办公现场领取),凭登记表、身份证、会计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管理部门现场进行确认(注:须带近期免冠3.3cm彩色照片2张),确认无误后,按管理部门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新证。
    六、其他要求
  (一)此次换发会计证是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财政部门和授权部门应切实加强领导,配备精干力量,周密组织,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是法律赋予的义务,各级换证机关要以此次换证为契机,督促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特别是完成2005年、2006年和2007年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三)各级换证机关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计算机应能连接互联网并配备换证所需相关设备;2008年4月1日起停止发放旧版会计证,同时启用新版会计证。旧版会计证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四)持有旧版会计证的人员,在未办理换发新证书之前,将不能进行会计证的转籍手续,需换发新版会计证书后方能办理调转;外网网上换证期间,内网修改人员信息无效。只有换发新证后,内网人员信息才可被变更。
  (五)会计证换发不得收取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工本费收入和支出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六)需要订购新版会计证的单位要先行交付购证款。
  收款单位:黑龙江省会计学会
  账 号:3500040109008910392
  开 户 行:工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
  (七)省财政厅换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9号,黑龙江大正会计咨询服务公司,联系电话:(0451)53672494、53670161
  (八)在换证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厅会计管理局,联系电话:(0451)53649692、53678680。
  附件: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登记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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