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办发[2008]6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26
实施时间: 2008-9-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5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粤国税发〔2006〕124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粤国税办发〔2006〕49号)规定,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化、日常化,省局定于10月至11月开展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和范围
  考评工作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考评范围主要是各市局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个别项目延伸到县(区)局。
  二、组织形式及分工
  考评工作由省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协助,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6个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人员名单另行确定。
  考评小组第一组负责广州市局和各市局网站,第二组负责深圳、河源、梅州、惠州市局,第三组负责珠海、中山、肇庆、云浮市局,第四组负责佛山、韶关、东莞、清远市局,第五组负责江门、阳江、湛江、茂名市局,第六组负责汕头、汕尾、潮州、揭阳市局。
  三、时间安排
  (一)10月中下旬,考评小组赴被考评单位考评。具体时间由考评小组组长与有关市局商定。
  (二)11月上旬,考评小组汇报考评情况,向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综合评价建议分。
  (三)11月中旬,确定被考评单位考评等级。
  四、考评内容和分数组成
  考评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情况;对外公开情况;对内公开情况;干部职工、纳税人满意度情况等(详见附件1:广东省国税局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汇总表)。
  考评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考评总分由考评内容分(60分)、被考评单位干部职工测评分(15分)、纳税人测评分(15分)、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综合评价分(10分)组成。
  考评内容分(60分)其中:组织实施情况11分、对外公开情况42分、对内公开情况7分。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为不合格。
  五、考评步骤和方法
  (一)对各市局进行实地检查。由考评小组检查被考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核查见证材料,并对照考核的分值对被考核单位政务公开组织实施情况、对内公开情况进行评分(详见附件2:政务公开组织实施情况、对内公开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评分一览表)。
  被考评单位需提交政务公开工作书面汇报材料纸质件一式20份,考评小组不再听取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汇报,直接开展核查。
  (二)开展干部职工、纳税人满意度测评(详见附件3、附件4:政务公开满意度测评单)。对干部职工满意度的测评,由考评小组从被考评市局机关科室抽人进行测评,被抽人员不少于20人。对被考评市局纳税人的满意度测评,由考评小组随机抽出一个办税服务厅,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向纳税人发放问卷进行测评,被问卷人数不得少于20人。
  对干部职工、纳税人满意度测评评分方法为:将满意程度分为满意100分、较满意80分、一般60分、不满意40分。各打分相加后除以打分人数,得出被考评单位满意度测评的平均分,然后将平均分乘以该项内容在总分中的比例(15%),得出被考评单位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测评分。
  (三)查看公开载体、内容。由第一组在省局查看21个地市局的外网,该组各成员不记名打分,加权平均后作为被考评单位对外公开情况得分(详见附件5:被考评单位对外公开情况评分一览表)。
  (四)综合评价各市工作成效。各考评小组汇报考评情况、交叉阅审各市局书面汇报材料,在对各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评价的基础上,考评小组全体成员对21个市局无记名打分,加权平均后得出考评小组给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综合评价建议分(详见附件6:考评小组成员给被考评单位综合评价建议分评分表)。综合评价建议分经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作为省局综合评
  价分。
  (五)汇总出各被考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得分。将每个被考评单位各项考评分登入《广东省国税局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汇总表》(详见附件1),得出总分。最后形成《各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得分一览表》(附件7)。
  六、考评结果处理
  考评结果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规范外网政务公开目录,补充、完善外网公开内容。各市按照附件一“对外公开情况”部分(详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互联网站政务公开目录》,粤国税办发〔2008〕30号)要求,全面规范各市局外网政务公开目录,补充尚未上网的内容,更新已经过时的内容,使对外公开内容更加完整、准确。
  (二)认真准备和按时报送材料。各市局要认真准备、及时提交见证材料(详见附件8:被考评单位提供见证材料一览表)和政务公开工作书面汇报材料纸质件一式20份给考评小组。汇报材料内容包括: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成效;主要措施或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设想;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三)尚未开展过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市局,请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今年内完成对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考评工作。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 2012/6/2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 皖政办[2014]13 2014/4/11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分解 闽发改办[2016] 2016/6/2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 皖政办秘[2016] 2016/4/7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14]64 2014/10/16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 冀政办发[2016] 2016/9/27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 浙工商办[2018] 2018/6/19
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国办发[2016]61 2016/7/30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沪工商办[2017] 2017/5/18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福建省工商系统政务 闽工商办[2013] 201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