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8]37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2
实施时间: 2008-7-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10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印制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的请示》(江国税发〔2008〕116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管理,提高对非税控加油站的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组织印制和使用《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发票式样见附件)。
  此复。
  附件: 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票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相关附件:
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票样1图.jpg    
江门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票样2图.jpg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金税”定额发票 粤地税发[2003] 2003/10/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 津国税流[2003] 2003/12/3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 云国税函[2003] 2003/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值 鄂国税函[2009] 2009/1/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 辽地税函[2016] 2016/1/1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及其加 川国税函[2013] 2013/12/11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加油站专项整治的通知 0001/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油站增值税 浙国税流[2002] 2002/5/27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向客户提供中间业务收费定额发票问 粤地税函[2006] 2006/6/13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 闽地税征[2002] 20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