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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8]44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17
实施时间: 2008-7-1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86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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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417号)转发给你们,《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由省局统一印制,发票联采用税务防伪纸,由珠海红山票证印刷有限公司承印,请一并贯彻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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