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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并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票种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8]35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4
实施时间: 2008-9-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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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方便国税机关管理和纳税人购领使用,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和普通发票集约化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省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现有的84种普通发票按照“简并发票种类,强化机打票使用,压缩手填发票,推广定额发票,解决信息采集”的原则进行了简并,同时,对精简后的29种新票的规格一并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为了确保新旧票种使用的平稳过渡,省局决定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将新票种纳入原票种体系进行编码,原票种仍然保留,但各级国税机关只能申请印制、发售新票种;需要印制、发售、使用旧票种的,要报经省局批准。
  第二步(2009年1月1日以后):根据基层国税机关和广大纳税人对新票种使用情况的反映,对新票种按照独立体系进行编码,同时停止使用原票种。
  附件:1、江苏省国税局普通发票新旧合版目录.DOC
     2、江苏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票目录.DOC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九月四日
相关附件:
江苏省国税局普通发票新旧合版目录.DOC    
江苏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票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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