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对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08]5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7-15
实施时间: 2008-7-15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0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的规定,为减轻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经济负担,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现将对受灾严重地区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对受灾严重地区内的有关企业,免收下列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对建筑企业,全部免收属于中央收入的工程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铁路工程质量监督费。
  (二)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全部免收属于中央收入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采矿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三)对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
  (四)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保险业务监管费。
  (五)对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包括注册地在受灾地区的法人机构及在受灾地区的分支机构),全部免收证券市场监管费。
  (六)对电力企业全部免收电力监管费。
  二、在落实对金融企业的分支机构免收银行业监管费、保险业务监管费和证券市场监管费政策时,由相关监管机构根据金融企业分支机构的资产、营业收入及占其所属企业法人资产、营业收入比例等情况,相应核减其所属企业法人的缴费数额。
  三、四川、甘肃、陕西省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受灾严重地区酌情减免由中央级批准属于地方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本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各地要坚决取消违规出台的各种乱收费项目。
  四、其他地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到受灾严重地区新建企业、帮助灾区恢复生产,享受上述收费减免政策。
  五、为支持灾区的矿山企业恢复生产和发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将四川、甘肃、陕西省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收入中央分成部分全额留给地方。执收单位收取上述收入后直接缴入地方国库,具体政策由四川、甘肃、陕西省人民政府规定。
  六、对受灾严重地区实行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是国家为促进灾区恢复重建而采取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并及时将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四川、甘肃、陕西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驻四川、甘肃、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 1997/6/28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征收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 青政发[2012]35 2012/7/1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 赣财综[2014]12 2014/12/28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粤价[2011]295号 2011/12/14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 市财函[2024]29 2024/4/1
关于审核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的贯彻 杭政办发[2001] 2001/8/27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0] 2010/2/4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 哈政办综[2014] 2014/8/28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024/8/27
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0113] 202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