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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08]155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6-23
实施时间: 2008-6-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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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铁路局、各铁路专业运输公司:
  为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矛盾,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铁路运输成本的影响,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后。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控,严格控制铁路运价调整的连锁反应。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及时修改有关运价明码标价公告内容。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道部。
  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铁 道 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铁路  价格  通知
附:
  运费计算办法:
  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零担货物每10千克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基价1+基价2×运价公里
  *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40元/吨、基价2为0.0305元/吨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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