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登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地震灾区补发税务登记证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8]6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8-6-6
实施时间: 2008-6-6
失效时间: 2016-5-29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3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湖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省(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厅(局):
  为帮助地震灾区纳税人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切实减轻纳税人经济负担,经研究,现就地震灾区纳税人补办税务登记证的问题通知如下:
  纳税人因地震而损毁、丢失税务登记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及时予以补发。对纳税人申请补发的税务登记证,一律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6-5-29
实施时间:2016-5-2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税务登 京发改[2008]18 2008/11/3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 2006/7/20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属地管理实施办法 哈地税发[2003] 2003/2/1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本市税务登记 沪国税征[2008] 2008/6/27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黔地税发[2006] 2006/7/24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 吉地税发[2006] 2006/9/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令《税务登记 云国税发[2004] 2004/1/1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迁移注销税 沪国税征科[200 2009/9/1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登记有关事项的通 2014/3/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证件查验和补 湘地税发[1997] 199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