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会计职称 > 高级会计职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事局关于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8]5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事局
发文时间: 2008-6-2
实施时间: 2008-6-2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4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精神,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合格者,方可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
  现将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会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二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相关专业中级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
  二、报名及考试日期
  (一)报名时间:
  2008年6月11日—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二)报名地点:
  1.上海市会计学会(中山西路2230号1号楼1313室,电话:64386502)
  2.上海市总会计师工作研究会(陆家浜路1054号14楼,电话:63788111、63188374)
  (三)考试时间:2008年9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四)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五)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三、其他事项
  (一)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时须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时递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二)报考人员应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务费,预订考试辅导用书款等费用在报名时均一次付清。有关培训事宜在报名点另行通知。
  (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及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的《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教材》可以在报名时预先登记征订。
  (四)本通知可在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查阅,《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可供下载。
相关附件: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 内财会函[2024] 2024/10/1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 沪财会[2024]31 2024/6/17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及 2011/11/2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 辽财会[2008]31 2008/5/2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修订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 宁人发[2006]64 2006/6/22
江苏省财政厅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苏职称[2017]10 2017/6/13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 内人社发[2021] 2022/1/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 浙财会字[2007] 2007/12/4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重庆市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 渝财会[2023]31 2023/9/19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 浙财会[2021]25 202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