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人员奖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推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字[2008]4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5-28
实施时间: 2008-5-28
法规类型: 先进工作者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9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有关单位,省注协、省总会计师协会: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08〕6号,见附件)的精神,现将我省推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是当代会计工作者的楷模,推荐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财会〔2007〕7号)的各项规定进行推荐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社会公认性。
  二、推荐名额
  1.各市财政局推荐“会计工作系列”、“总会计师系列”、“注册会计师业务系列”、“会计科研及教育系列”、“会计管理工作系列”候选人各1名;
  2.省级各有关单位可在“会计工作系列”、“总会计师系列”、“会计科研及教育系列”中推荐候选人1名;
  3.省注协推荐“注册会计师业务系列”候选人5名;
  4.省总会计师协会推荐“总会计师系列”候选人5名。
  三、报送时间
  各市及省级有关单位要按财政部财会〔2008〕6号文件的要求,于2008年7月30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省财政厅(联系人:李雪萍;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87058444)。
  省财政厅将成立由有关政府部门、企业界、会计理论界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在5个系列中各确定1名候选人,经省财政厅网站公示后向财政部推荐。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 黔注协[2008]51 2008/7/15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表彰2015年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琼财会[2015]23 2015/12/31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 豫财会[2011]23 2011/5/25
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财会[2009]5号 2009/4/9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参加2008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投票 沪财会[2008]11 2008/10/22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表彰深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 深注协秘字[201 2011/7/29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总会计师 吉财会[2009]32 2009/6/1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 黑财会[2012]16 2012/5/28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表彰贵州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黔财会[2016]7号 2016/1/18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 浙财会[2023]43 202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