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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大赛班]培训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08]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8-5-22
实施时间: 2008-5-22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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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单位:
  财政部决定将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破格纳入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规划,为各单位培养精通业务、善于理财、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请予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复赛总成绩排名前10的代表队队员。
  2、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复赛笔试成绩排名前20的选手。
  二、报名程序
  1、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出具参加培训的意见和鉴定,并通知选手。
  2、由各选手本人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
  3、《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大赛班)》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中国会计学会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大赛班)将于2008年7月开班,前期培训2年,采取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的培养方式。集中培训每年一次,首次集训15天,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跟踪培训重点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课题研究。中国会计学会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对学员的在职学习、研究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解决,发生的其他培训费用由国家会计学院专项经费解决。
  联系电话:
  中国会计学会   01068588667,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05922579548
  附件:
  附件1: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
  附件2: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附件3:符合报名条件选手名单
相关附件: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doc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doc    
符合报名条件选手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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