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会计职称 > 高级会计职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08]1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5-14
实施时间: 2008-5-14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684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我省2008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将在9月份进行。根据省职称办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为顺利完成今年的评审工作,现将报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07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并持有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说明、收费标准等仍按苏财会[2007]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 8号)规定要求对委托评审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公示和推荐工作,做到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并于7月20日前将所属申报材料送达江苏省财政厅财会教育中心(地址:南京市西康路23号310室),过时不再受理。联系人:顾俊祥025-83396320,肖晓风,电话:025-83396310;祁梅华,电话:83633205。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则(试行)》(苏财会[2007]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财会[2007]22号)可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scz.gov.cn)“会计管理”栏目中查询,需要填报的相关附表可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江苏省财政厅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08年会员年检公告 云会协[2008]30 2008/4/21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 苏劳社险[2008] 2008/7/1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 津财会[2008]13 2008/5/5
青海省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2007/11/22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 津注协[2008]44 2008/7/8
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 2007/12/7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不顺延的通 2008/1/1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 2007/9/25
云南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 2007/12/5
广东省2008年会计师事务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粤注协[2008]73 2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