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石化湖北分公司和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8]14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5
实施时间: 2008-5-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44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系统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系统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鄂国税函[2005]209号)的规定,结合2007年清算结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石化湖北分公司系统、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系统所属分公司预征率仍按0.8%和0.6%执行。
  二、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所属非独立核算的便利店经营收入,按照油品的预征率,在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征增值税,同时填报《增值税计算情况传递表》(见附件)。
  附件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石化[中石油]系统改变核算体制缴 晋国税函[2004] 2004/7/2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中石油河北分公司和冀东公司增 冀国税函[2008] 2008/2/4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 豫国税函[2004] 2004/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 皖国税函[2008] 2008/10/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 粤国税函[2006] 2006/9/13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境内中石化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 鲁价格发[2006] 2006/7/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石油 皖国税函[2008] 2008/10/1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 税总函[2014]99 2014/2/28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税收管理问题 琼国税发[2003] 20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