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8]2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18
实施时间: 2008-2-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2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省境内跨市、州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待商有关部门后制定下发。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