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厦国税函[2006]8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18
实施时间: 2006-7-1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5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要求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增值税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的又一重要措施,各局应充分认识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的重要意义。按照“高度重视,积极稳妥”的原则,市局成立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推行计划、方案制定以及推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市局总体计划从2006年7月开始,先推行WINDOS版企业,后推行DOS版企业,到2006年12月完成推行工作,2007年1月解决未完成事项及总结工作。各基层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于7月31日前报市局备案),加强统一协调指挥,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和市局推行计划,制定详细的推行方案, 做好宣传、培训和升级加载等工作,有条不紊地完成一机多票推行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分工职责,加强考核,防止推诿扯皮
  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的职责,做到环环相扣,落实到位。市局流转税管理处主要负责制定全市推行方案,对各基层局推行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对技术服务单位是否按照总局规定进行一机多票系统的安装、加载和升级进行监督;市局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提供局内技术支持;各基层局负责本辖区一般纳税人一机多票系统推行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及时上报推行工作报表和本单位推行进度,做好本单位各部门之间以及本单位与技术服务单位之间的业务衔接和协调工作;技术服务单位主要负责防伪税控企业端的业务培训、开票数据备份、企业金税卡加载安装和软件升级等一机多票系统推行相关工作,并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推行进度。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推行氛围
  由于在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中,企业需要参加培训,携带计算机主机,办理验票、退票、报税、购票等事项,有一定工作量,客观上会给纳税人带来一些麻烦和少量经济负担。为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尽量减少推行的阻力和纳税人的意见,各基层局应做好推行一机多票系统的宣传解释工作,使纳税人了解推行的意义、做法及有关费用支出项目。要将总局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公告》在办税服务大厅张贴,同时将《一机多票系统问题解答》送达每一户需推行的纳税人,让纳税人更直观地了解一机多票系统相关知识及办事流程。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介,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深入细致地开展宣传工作,让纳税人充分了解一机多票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纳税人和政府部门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四、密切配合,提高推行效率
  由于推行工作流程和办理程序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税务各职能部门和技术服务部门不仅要分清职责,而且要相互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按照“一站式”工作方式,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流程,根据《工作交接单》进行操作,在各环节衔接上,做到上环节未签字确认,下环节不得继续操作,在工作中加强审核,并做好工作底稿。同时明确升级加载现场负责人,认真组织培训及加载升级工作,优化加载升级环境,安排好纳税人的等候休息等事宜,尽量避免长时间排队。
  五、及时总结,加强反馈
  各基层局要密切掌握推行工作动态,及时总结推行工作经验,对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加强情况反馈,将推行进度完成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市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 2023/8/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 新国税明电[200 2000/1/6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防 川国税函[2000] 2000/12/1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 黑国税函[2003] 2003/5/13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 内国税流字[200 2000/12/19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 厦国税函[2009] 2009/10/1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正式恢复推行防伪 浙国税流[2002] 2002/12/15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 深国税发[2003] 2003/8/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 沪国税流[2005] 2005/9/7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 皖国税函[2000] 200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