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发[2007]66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19
实施时间: 2007-4-1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7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局税务分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宁波市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税务师事务所每出具一份企业财产损失金额在30万以上的鉴证报告,必须在30天以内报宁波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备案。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江西省地方税务 2011/6/1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闽财税[2010]13 2008/1/1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确认马关县红 云南省财政厅国 2023/1/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公 苏国税函[2004] 2004/6/1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 内地税字[2009] 2009/7/3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 吉财公告[2023] 2023/12/25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 陕国税发[2009] 2009/11/17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公益性群 2021/6/30
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1
辽宁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转发财政 辽财税[2010]11 20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