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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巡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26
实施时间: 2008-2-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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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
  现将《2008年巡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局报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8年巡视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国税系统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总局和省局党组的部署,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巡视监督重点,健全巡视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巡视工作新局面。
  一、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巡视工作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充分认识党章赋予巡视工作重要地位的意义,切实把巡视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认真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把握巡视监督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提高巡视工作的针对性。
  二、强化职责,扎实开展巡视工作
  (三)根据省局党组安排,完成对4个设区市国税局的第二轮巡视检查和2007年度已经巡视单位的跟踪巡视任务。
  (四)加强对设区市国税局巡视工作的督促检查。各设区市国税局要对所属县(市、区)局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单位进行巡视检查;省局要加大对国税系统巡视工作的指导力度。
  (五)召开巡视工作会议及研讨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成果,推动国税系统巡视工作深入开展。
  三、健全岗责,进一步规范巡视工作程序
  (六)进一步抓好《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见》(国税党字[2007]81号)和《中共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加强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国税党字[2007]59号)贯彻落实,设区市国税局的巡视工作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要按省局要求到位。
  (七)落实巡视工作领导责任制。督促各设区市国税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八)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坚持干部监督联系会议制度,与人事、纪检监察、法规、稽查、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减少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监督效率。
  (九)强化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做好巡视反馈工作,及时将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跟踪了解被巡视单位整改工作情况,巩固巡视工作成果。
  (十)规范巡视档案管理。制定和落实巡视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将各类巡视资料分类、梳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保管完整、保存安全、使用便利。
  四、改进方法,进一步提高巡视工作质量和水平
  (十一)总结巡视工作经验,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研究和掌握巡视工作规律,找准工作切入点,提高巡视工作质量;积极探索新办法,拓宽了解情况的渠道;改进信息分析手段,提高分析问题的准确性;加强与被巡视单位沟通,共同找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十二)完善对巡视对象的评价办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研究全面客观评价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标准和方法。
  五、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素质
  (十三)加强巡视干部队伍管理。积极探索巡视干部有序流动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帮助巡视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特约巡视监督员干部队伍建设,对2006年省局聘任的特约巡视监督员进行充实调整。
  (十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省局巡视办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兼职巡视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适时举办巡视工作人员培训班,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的素质。
  (十五)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巡视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明确巡视工作的目的,增强服务意识、参谋意识、自律意识、表率意识,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谦虚谨慎,树立巡视干部良好形象。
  (十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在全省国税系统内宣传巡视工作成果和经验,为巡视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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