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申请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7]38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19
实施时间: 2007-12-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2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申请》(汉医财字[2007]03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国税发[1996]177号)、《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向所属企业收取总机构管理费408.94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其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杭州铁路劳动服务 浙地税发[2007] 2007/5/15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提取总机构 闽国税函[2003] 2003/1/10
湖北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武汉铁路分局多元经营管理中心所 鄂国税函[2002] 2002/11/2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 鄂国税函[2007] 2007/12/19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勘察基础工程公司提取总机构管 闽国税函[2003] 2003/1/10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一冶电装公司提取总机构管理费 鄂国税函[2000] 2000/3/22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2003年度提取总 冀国税函[2004] 2004/1/17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提取2002年度总 鄂国税函[2002] 2002/12/30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 鄂国税函[2003] 2003/12/17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原铁道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取 豫国税函[2007] 200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