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8]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4
实施时间: 2008-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437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关于迅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的申请》(江汉中银财[2007]243号),要求对迅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呆帐予以审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中国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对迅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收回贷款本金89330642.89元,准予在计算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呆帐损失税前扣除,损失若有收回,应并入收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八年一月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国税函[2004] 2004/3/22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关于 陕西省财政厅国 2025/5/13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省电力公司上交技术开发费税前 皖国税函[2003] 2003/11/15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 粤地税函[2005] 2005/3/4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民政厅关于 甘肃省财政厅国 2020/1/1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确认重庆市渝 渝财公告[2023] 2023/12/1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京财税[2010]38 2010/4/16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 上海市财政局上 2016/11/3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 内国税外字[200 2000/4/10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汶川地震捐赠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鄂地税发[2008] 2008/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