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票据使用对象和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综[2006]2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4-10
实施时间: 2006-4-1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23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各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第51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8]10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06年度财政票据式样通知》(闽财综[2005]6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对新版(2006年度)财政票据的使用对象及范围进行规范,请你们按《福建省2006年度财政票据使用对象及使用范围》加强管理和规范使用。2006年度以后,有印制新的不同式样的票据,或票据管理政策和票据式样进行调整的,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2006年度财政票据使用对象及使用范围(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 湖财综[2014]7号 2014/1/6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宁波市市级财政票据暨非税收入检查 2018/3/29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财政票据整合改版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5/8/1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财政票据领用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财综[2006]25 2006/4/25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16年度市级单位财政票据年检的通 杭财综[2017]1号 2017/3/13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等院校财政票 内财非税[2010] 2010/8/2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取财政票据工本费问题的复函 粤财综函[2005] 2005/7/7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财非[2009]78 2009/10/26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全国财政票据监制章的通知 苏财综[2005]67 2005/9/10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往来款使用财政票据问题的通知 粤财综[2005]68 200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