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申报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涉及有关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8]1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5
实施时间: 2008-1-15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6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进一步落实“两个减负”工作要求,省局下发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7〕323号),并对此次清理简并工作中涉及省局制定下发的有关文件内容进行了清理。现将文件清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文件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的文件范围,是涉及省局下发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中相关业务的所有省局制发文件。此次清理工作主要由省局法规、流转税、所得税、征管、进出口税收、国际税务等部门共同承担完成。各业务处按照此次清理简并工作要求,依据各自业务职责分工,对归口管理业务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进行认真梳理。
  二、文件清理情况
  本次共清理文件15个,涉及税务登记、发票外部管理、证明管理、认定管理、申报征收、税收优惠管理等48个纳税人具体办税项目。其中:有1个文件全文废止,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改进流转税有关审批项目申请审批方式的通知》(鲁国税发[2002]99号)全文废止;其余14个文件中有48项条款部分失效,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文件清理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涉及文件清理清单》。
  三、其他要求
  各地要严格执行此次文件清理规定。同时,对各地制定的管理办法涉及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的,要按文件要求一并进行清理,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附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涉及文件清理清单》
相关附件: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涉及文件清理清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精简涉税资料和简化审批事项的通知 湘地税函[2013] 2013/12/4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 2007/12/2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 苏国税发[2008] 2008/8/20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 赣国税函[2007] 2007/11/23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 辽国税发[2007] 2008/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 桂国税函[2007] 2008/1/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 闽国税函[2007] 2007/11/28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 黔国税函[2007] 2007/11/2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 京地税征[2007] 2007/12/2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简并涉税资料优化办税流程[第二 湘国税函[2007] 200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