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所字[1996]8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4-19
实施时间: 1996-4-1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53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莱芜市财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客货运营收入额的核定及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由各市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文中第八条所称出租车驾驶员提供的有效停运证明是指客货运输管理部门发放的停运证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出租车驾 国家税务总局北 2018/10/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入征收营业 辽地税函[2007] 2007/2/12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对农业技校农用拖拉机 青地税发[1999] 1999/9/14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专项 2013/4/23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客运出租汽车纳税人个人所 国家税务总局天 2018/10/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厦地税[1999]28 2000/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入征税问题的通 厦地税函[2008] 2008/12/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用 青地税发[2006] 200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