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经济发展管理局提取2007年度管理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8]1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3
实施时间: 2008-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7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黄河水利委员会经济发展管理局《关于上报2007年度管理费支出预算的函》(黄经财[2007]3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审核,同意该单位在2007年度向所属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提取管理费80万元,年终如有节余,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007年度管理费提取和支出分别按附件1、2执行。
  附件:1.2007年度提取管理费明细表(略)
     2.2007年度管理费支出明细表(略)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石家庄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2003 冀国税函[2003] 2003/12/8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地[市]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管理费问题 赣国税函[2001] 2001/6/20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 云国税函[2005] 2005/4/1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 苏国税函[2004] 2004/3/8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 云国税函[2000] 2000/3/3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所属在鄂企业上 鄂国税函[2001] 2001/2/1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 苏国税函[2006] 2006/4/2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2005年度向所 鄂国税函[2006] 2006/2/13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 赣地税函[2006] 2006/9/30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提取管理费问题 川国税函[2000] 2000/6/27